桂林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
办事机构职责和工作制度
 
桂林市司法局为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日常办事机构。
一、根据自治区依法治桂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要求,负责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检查指导、经验交流、考核验收、编发资料、上下联系的日常工作。
二、负责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全体会议的会议记录,整理印发会议纪要。
三、贯彻执行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全体会议作出的决定、决策和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的有关指示精神,负责督查,及时向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单位汇报和反馈。
四、负责草拟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五年规划和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
五、开展调查研究,掌握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展情况并及时进行信息反馈,向领导小组提出意见和建议。
六、利用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资源,加强理论研讨,为领导小组决策提供依据。
七、培育先进典型,总结工作经验,推动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不断深入开展。
八、负责领导小组刊物《桂林依法治市通讯》的编印发放工作和“桂林普法网”的更新和维护工作;
九、负责普法教材、宣传资料的编印发行工作,学法登记本的发放和管理工作;
十、负责普法专职骨干的培训工作;
十一、协同相关职能部门举办领导干部法制讲座有关工作;
十二、负责与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市直各部门普法领导小组的联系工作;
十三、加强与其它市普法部门的联络和信息采集工作;
十四、完成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